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5-09-10 16:53:02
吉卫科教发〔2015〕6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 现将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类型 (一)2016年国家级新申报项目。 (二)获批的2015年非备案项目(即2015年已举办完成,并按要求在网上反溃执行情况的同一项目可在2016年继续举办一次,以下简称备案项目)。 二、项目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项目申报时间。 国家级新申报项目申报时间为2015年8月5日—9月9日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15年8月5日——12月31日 (二)项目申报、评审、公布方式。 吉林省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三)各级行政用户设定本级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在省级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一份)报到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科专业 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康复医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吉林大学所属各医院的申报表,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2.委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团体等申报表,由本单位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将纸质材料直接上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3.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按政策和相关要求在网上审核后,统一上报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纸质材料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存档保存。 (二)申报要求及其他事项。 1.申报内容要符合卫生人才培养的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2.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备案项目需报送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附件2),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 3.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事项,请遵照全继委办发〔2015〕09号文件要求执行。 4.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文件可在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sjsw.jl.gov.cn)、吉林省卫生科教管理综合平台(http://jilin.wsglw.net)或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群共享中下载。 联系人:李春兰 梁丽梅 0431-88905846、88929294 报送地址:吉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长春市建政路971号304室, 邮编:130061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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